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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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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有医疗事故案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类型案件,当事人以及家属可以通过和医院协商解决或者是到人民法院起诉医院的方式来解决医疗纠纷。更多关于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医疗事故案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从导致患者伤害的缘由看有:由于医生的过错造成的,由于治疗的并发症造成的,由于患者的自身疾病造成的。
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2012年底我父亲因为得了肾癌做了左肾切除手术,伤口缝合处于2015年初长出包块,当初以为是癌症转移,四处求医。2015年下半年包块开始流水后又流脓,伤口贯穿,在做引流手术时引出疑似纱布的物品,医院解释说是可溶性纱布、院方没有过错,现已将院方告上法院。可法院说那块纱布应该由我们做鉴定举证,请问有这说法吗?举证责任倒置现在还适用吗?
答: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
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有很多,但是我们还是要用理智的心态对待。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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