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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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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生病之后都是去看医生或者住院进行治疗,那么在治疗期间,患者和医生的关系是很容易发生纠纷的,那么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
最后有两个注意点:
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
(一)医疗费: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甘肃省40/天。
(四)陪护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陪护时间。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按照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20%
(六)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购买发票计算。
(七) 交通费: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不同损害程度确认。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果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应该首先向科室主任反应,如果解决不了确定是医疗纠纷应该及时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就调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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