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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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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只需要由证据证明自己或亲属因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即可。更多关于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二、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当事人如果可以协议解决的话,会比较节省时间和精力。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