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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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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病时,我们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来治疗痊愈,这个期间我们叫做医疗期,在医疗期内我们可以安心的进行治疗,那么,有没有法定的医疗期呢?医疗期满未痊愈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八条规定,医疗期满未痊愈的,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抑郁症是精神状态类或精神健康类疾病,不是职业病危害所产生,不属于职业病范围。但是,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上就是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期满未痊愈怎么办、抑郁症算不算受劳动合同保护疾病以及职工医疗期的法定待遇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